一、在院長(副院長)領導下,主持本教研室的各項工作,組織教師完成本教研室的教學、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任務。
二、組織本教研室教師的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做好本教研室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團結教研室全體教師,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三、組織制定教研室的獎懲辦法及相關管理制度,對教研室成員的工作態度、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進行檢查、考核和評議。主持本教研室人員的年度考評,并向院長提出聘用建議。
四、負責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計劃和學期工作總結。每學期末做好下一學期的教學工作安排、本教研室工作總結和下學期工作計劃,放假前上交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
五、負責審批教學日歷、實驗、實習、畢業論文實施計劃,并于開學第一周內交給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
六、負責考試試卷的審核。
七、負責組織新開課、開新課教師的試講工作,試講工作應于教學工作安排前完成。試講完成后將原始材料及匯總表交給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
八、負責安排和調整本教研室人員的教學任務和其他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九、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教學改革的有關要求,負責起草專業建設規劃、教材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課程建設規劃、教育教學改革計劃、青年教師的培養計劃等,并經報批后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負責組織本教研室的教學研究工作和課題申報工作;制定教研活動計劃,組織教研室教師,制定(修訂)教學大綱,學習教學理論,開展教學研究活動。
十一、組織教研室教師按教學大綱的要求選用或編寫教材及課程考核命題。
十二、負責組織本教研室教學評估工作,確保教學計劃落實及評估工作的實施。
十三、作為教學工作的第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教研室全體教師,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確保各種評估的順利通過。
十四、主持教研室科研計劃的制定,結合學科特點,確定科研方向,爭取科研課題,制定科研計劃并建立和健全學術梯隊。
十五、組織教研室全體教師,認真做好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組織教研室全體教師,積極開展聽課評教活動,通過聽課評教,取長補短,相互學習,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十六、負責教研室的安全、消防和衛生工作。
十七、完成學校和院長交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