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總體要求,為保證中央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規定落到實處,結合學院領導班子分工,經黨政聯席會同意,現將公共管理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情況公布如下:
一、黨總支書記
對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總責,并重點負責以下工作:
(一)帶頭遵守和維護黨章,堅持黨的領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戰略部署,維護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權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的責任,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問題。
(二)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學習貫徹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突出問題,部署安排黨風廉政建設的任務和措施,抓好學院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全面推動學院內涵建設新跨越。
(三)抓好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四)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不斷完善學院領導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對學院重大決策、重要干部考核推薦、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集體決策的制度負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事件親自督辦。
(五)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和“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改落實工作,堅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相關規定精神的落實,繼續推進黨員干部作風建設。
(六)抓好陽光黨務工作,加大黨務公開力度。
(七)嚴肅干部選用工作紀律,具體落實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舉措。組織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黨總支書記和支部書記述評議職等黨內組織生活。
(八)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的日常管理監督,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
(九)抓好意識形態領域的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報告會、講座等意識形態陣地的監管。
(十)加強民主黨派與統戰工作,發揮學院民主黨派人士的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為學校發展群策群力,進一步推進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十一)抓好師德師風建設,規范師德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和廉潔自律的意識,推進教師廉潔從教。加強學生工作經費使用監管,優化學生評價體系和評獎評優方案,推進評優評獎、助學助困、獎勵懲處等方面的公正公平公開。
(十二)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搞好廉潔文化建設。加強學風建設,進一步推進優秀學風創建活動。
(十三)重視并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學生反映的熱點問題,認真處理涉及學生的來信來坊。
(十四)進一步鞏固“平安校園”建設成果,積極參與學校平安校園建設,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二、院長
對全院教學、科研、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分管的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各教研室、實驗室的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并重點負責以下工作;
(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堅持黨的領導,嚴明政治紀律,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戰略部署,維護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權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的責任。
(二)調動廣大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的積極性,暢通民主渠道、營造民主氣氛。
(三)抓好陽光院務工作,加大信息公開、院務公開力度。
(四)加強對專業培養方案的制定、修訂及落實,堅決杜絕隨意更改方案或選擇性執行的現象。
(五)抓好人事工作管理,規范人才招聘與引進、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工作,履行規定程序,推進信息公開。
(六)科學合理編排教學課程,規范教學秩序,嚴肅教學事故處理,嚴控調課次數。
(七)加強學科建設管理,抓好學科經費使用監管,推進學科經費使用公開。
(八)規范招生錄取工作,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健全完善招生監督機制。
(九)抓好公務接待和會務管理,防止不正之風。
(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強化項目、切塊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經費使用信息公開透明。規范各類教育教學評審、評優、評獎工作。
(十一)加強實驗室建設經費使用和管理,強化儀器設備論證管理和信息公開,杜絕重復購置和設備閑置。
(十二)抓好師德師風建設。規范師德行為,推進師德建設,學術道德建設。
(十三)督促和檢查所屬科室工作人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整治“四風問題”。
三、黨總支副書記
對學生管理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領導責任,并負責以下主要工作:
(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堅持黨的領導,嚴明黨的紀律,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戰略部署,維護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權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的責任。
(二)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相關規定精神,以身作則、以上帶下,持之以恒改進作風。
(三)加強黨員干部廉政教育,深入開展紀律監督,加強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黨政做好政令通暢。
(四)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機制。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國夢”宣傳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系列教育活動。
(五)加強和諧校園建設。深化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加強精神文化的引領作用下拓展大學生綜合素質,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
(六)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不斷加強學風建設,強化課堂文明禮儀建設,大力加強“誠信考試”。
(七)認真落實學生獎助學金評定、勤工儉學、幫困助學等工作制度,加強監督管理。
(八)加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和實施預案,維護校園的和諧穩定。
(九)認真組織征兵工作。
(十)加強公寓文化建設和管理工作,努力營造干凈、整潔、優雅的生活環境。
(十一)抓好學生管理方面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一崗雙責”,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四、副院長
對分管的教學科研、畢業生實習、學生學年論文和社會調查、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等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并重點負責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教學工作和科研成果的監管工作。
(二)做好畢業生實習動員、實習過程管理,按時收齊實習報告、實習鑒定,開展實習生座談會等工作。
(三)加強畢業論文與教學實踐環節的管理和質量監控,用好教學實踐經費。
(四)加強學年論文、社會調查報告的指導工作,督促指導老師和學生按時完成學年論文的撰寫任務。
(五)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當年畢業論文的裝訂成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