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全面加強學校教學科研實驗室和實訓場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4月8日下午,阿拉坦倉副校長與保衛處、教務處等職能處室相關負責人對全校實驗實踐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化學藥品采購管理使用情況,以及消防安全情況等開展了全面檢查。
本次檢查過程中,阿拉坦倉副校長對具有安全隱患事項、制度需要完善和操作存儲不規范等問題進行了現場指導,并要求及時整改。阿拉坦倉副校長在檢查中要求,各院系要高度重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需要改進的事項,做到及時整改,確保實驗室安全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師生安全教育要到位、責任落實要到位、制度及使用規范要到位。他強調,要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和排查工作,形成實驗室安全檢查長效機制,確保實驗實訓場所的絕對安全。(教務處供稿)

檢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