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的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學校財務處報銷的增值稅發票,學校納稅人識別號等相關信息必須完整填寫,未按規定開具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各位老師在取得增值稅發票時,務必請開票方將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在發票上完整準確填寫。
單位名稱: |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
納稅人識別號: | 150102460029111 |
單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 |
聯系電話: | 0471-6585309 |
開戶銀行: | 建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橄欖城支行 |
銀行行號: | 105191066404 |
開戶行賬號: | 15001706668052501060-0002 |
財務處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