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為做好我校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催繳貸款工作,學生工作處組織有關系部學生工作人員,開展特困生家訪和催繳貸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調研對象
凡是學生家庭無力支付其在校學習、生活基本費用開支(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支出)及城市和農村低保家庭子女、持有市、旗縣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家庭子女、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收養長大的孤兒、單親、父母離異、患有病癥或身體殘疾、具有輕微的心理病癥學生以及未按時返還貸款學生。
二、有關要求
(一)調研方式
本次調研采取實地對各系部特困生情況和未按時還貸款學生具體情況,制定具體切實可行的調研方案,上報學生處審批,學生處綜合各系部確定的方案,審批后開展活動。
活動方案內容包括,具體調研地方、調研學生人數、調研學生家庭地址、大體路線、經費預算(吃住行及補助按學校標準預算,超出部分各系部自行解決)、安全保障等具體內容。方案于7月4日中午之前上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7月6日學生工作處研究決定后方可按方案開展工作。調研定于7月22-8月22日期間進行,各組調研時間控制在一周以內。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系部要指定一名系領導負責組織協調此項工作。要求團總支書記、一線班主任等骨干力量開展家訪。群策群力,確保按時有效地完成此項工作。調研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調研人員要強化組織紀律性,調研期間不得喝酒、不得隨意更改路線、不得做出有損學校名譽的一切行為,不得借機授受當地領導、有關人事的宴請,不得變相亂用學校下拔的專款,一經發現學校將嚴肅處理。
(三)調研對象人數要求
要求各系部至少選定10名特困生(與2015年認定的特困生不能重復)和未按時還貸學生進行實地家訪。
(四)總結
各系部調研結束后,必須寫一份2000字左右的實地調研報告,同相關圖片、音像資料(紙制及電子版均要)上交資助管理中心王麗老師處。
學生工作處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