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15年特困生調研專項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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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學字[2015]34號
各系部:
為了解全院經濟困難學生家庭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扶困助學政策體系,做好做實我院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經學院領導批準,于2015年11月24日-12月15日,開展特困生調研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重點對象:
凡是學生家庭無力支付其在校學習、生活基本費用開支(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支出)及城市和農村低保家庭子女、持有市、旗縣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家庭子女、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收養長大的孤兒、單親、父母離異、患有病癥或身體殘疾、具有輕微的心理病癥學生。
二、有關要求:
1、本次調研采取實地調研方式進行
各系部根據本系部特困生具體情況,制定具體的調研方案,上報學生處審批后方可開展活動。
活動方案內容包括,具體調研地方、調研學生人數、調研學生家庭地址、大體路線、經費預算(吃住行及補助按學院標準預算,超出部分各系部自行解決)、安全保障等具體內容。
2、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系部要指定一名系領導帶隊負責組織協調此項工作。要組織團總支書記、一線班主任等骨干力量、群策群力,確保按時有效地完成此項工作。調研人員原則上不能超過4人,帶隊系部領導不能超過1人。
調研人員要強化組織紀律性,工作中不得喝酒、不得隨意改變路線、不得做出有損學院名譽的一切行為,不得借機授受當地領導、有關人事的宴請,不得變相亂用學院下拔的專款,否則一經發現上報學院嚴肅處理。
3、調研人數要求
要求各系部要選擇本系部已認定困難生的只少10名特困生進行實地調研,要有家庭住址為旗縣和村一級的各一半。
4、總結匯總
各系部調研結束后,必須寫一份2000字左右的實地調研報告和相關圖片、音像資料上交學院。
三、經費預算
系部 |
認定經濟困難學生數 |
專項經費 |
蒙古語言文學 |
221 |
8500 |
漢語言文學系 |
256 |
8500 |
外國語言文學系 |
454 |
8500 |
傳媒系 |
169 |
8500 |
教育系 |
171 |
8500 |
音樂系 |
183 |
8500 |
體育系 |
115 |
8500 |
美術系 |
312 |
8500 |
管理系 |
374 |
8500 |
經濟系 |
650 |
8500 |
法律系 |
311 |
8500 |
數學系 |
285 |
8500 |
計算機系 |
356 |
8500 |
環境工程系 |
263 |
8500 |
馬列教研部 |
91 |
8500 |
全計 |
4211 |
127500元 |
學生工作處
2015年11月19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