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5日 來源: 作者:
為了提高音樂系學生對國旗法的認識,音樂系于2019年4月4日,在綜合樓403組織學生共同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團總支書記張超老師、專職輔導員賽娜老師、學生黨員、學生骨干約四十余人參加。
國旗象征國家主權和民族的尊嚴。為維護國家主權的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根據憲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國旗法共20條。國旗是用烈士的鮮血染紅的。無數革命烈士拋頭顱,灑熱血,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國旗的升起。音樂系學生從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開始建立忠貞不渝的愛國情懷,由2018級學生干部徐寧俊為參會人員誦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通過這次“國旗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系同學的國旗意識和國家觀念,振奮了民族精神,激發了同學們的愛國情感。形成了自覺維護國旗尊嚴,尊重和愛護國旗的良好氛圍。將同學們崇敬的精神轉化為前進的動力,勤奮學習,鞭策自己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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